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发售有关事项通
">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保证上发售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所上发售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会员申报该基金,需认真阅读《公告》。该基金简称“南方聚利”,证券代码“160131”,本所挂牌价为每基金份额100元。每一账户可以重复认购,不可撤单,每一笔认购份额下限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为1,000 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不得超过99,999,000 份基金单位。会员可按照《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认购费率设定投资者认购的佣金比率。
二、申报日期为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1月22日,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申报截止日期如有变更,以基金管理公司公告为准。
三、凡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均可参与本次基金上发售。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会员经本所确认后即可参与本次基金上发售。
四、基金发售日为T日,会员应在T+1日16:00前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付足额认购资金。凡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一律视为无效认购,认购资金不足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会员承担。
五、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T+2日向会员下发认购不确认记录、认购结果记录、全部认购申报记录。认购不确认记录为因认购资金不到位引起的不确认。
六、募集期内的每一认购日均按上述业务流程滚动处理。
七、如各会员单位对此次发售事项有疑问,可向本所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咨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3年10月23日
更多精彩
张家界新闻 utbenewscom